汽車牌照稅說明
使用牌照稅(俗稱牌照稅)依汽車排氣量分12級計算,每年4月繳納。若持有時間不足一年,可按月份比例計繳。贈與、過戶或報廢可申請退稅。
燃料費(汽車燃料使用費)說明
燃料費是道路使用費,依排氣量分級,每年4月與牌照稅同時繳納。電動車免徵、油電混合車按排氣量計費。
輸入排氣量,自動查表計算年度應繳牌照稅與燃料費(使用牌照稅)。
⚠️ 資料依據 2026 年度牌照稅與燃料費標準。稅額每年可能調整,請以監理站公告為準。
| 排氣量(cc) | 牌照稅(元/年) | 燃料費(元/年) | 合計 |
|---|
| 排氣量(cc) | 燃料費(元/年)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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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機車(輕型、重型)免徵使用牌照稅;電動機車免徵燃料費。
使用牌照稅(俗稱牌照稅)依汽車排氣量分12級計算,每年4月繳納。若持有時間不足一年,可按月份比例計繳。贈與、過戶或報廢可申請退稅。
燃料費是道路使用費,依排氣量分級,每年4月與牌照稅同時繳納。電動車免徵、油電混合車按排氣量計費。
可至金融機構、郵局、便利商店(7-11、全家、萊爾富、OK),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繳稅平台(Pay.gov.tw)、各縣市稅務局網站線上繳納。
完成移轉或報廢登記後,可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按剩餘月份退還牌照稅。燃料費部分由公路監理站辦理退費。
依現行政策,電動小客車免徵牌照稅的優惠延至 2025 年底。2026 年起可能開始分級課稅,建議留意最新公告。燃料費部分,電動車免繳。
牌照稅每年 4 月開徵(4/1-4/30),燃料使用費每年 7 月開徵(7/1-7/31)。逾期繳納會加徵滯納金,每超過 2 天加徵 1%。
125cc 以下機車免繳牌照稅,燃料費 300 元/年。126-250cc 牌照稅 800 元,燃料費 600 元。251cc 以上視排氣量而定,可用本計算機查詢。
新車掛牌當月起按月比例計算。例如 7 月掛牌,當年牌照稅只需繳 6/12(7-12 月),隔年起按全年計算。